广东将专设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
□本报记者章宁旦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淡水河石马河的“两河”污染整治至今历时7年,监督方式方法创新较多、力度较大、成效明显,成为广东省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亮点和品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将运用“两河”治理经验,重点督办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简称“四河”)污染整治将成为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后监督工作的重点。
淡水河、石马河“两河”流经区域主要在珠三角,虽然治理投资巨大,但自身相对充裕的财力能够承担。相比之下,“四河”部分流经粤东西等欠发达地区,“没钱难办事”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四河”流域均存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低等问题。目前各流域启动实施大批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但均未建成发挥效益。
据悉,今年9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四河”污染整治决议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督办“四河”污染整治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将至少召开一次监督‘四河’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加强上下联动和组织协调,配合第三方评估工作开展,加强督办力度,提前介入预算编制,落实治污工作资金保障。”广东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说。
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光荣介绍,广东将建立健全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在广佛跨界区域、茅洲河、小东江等流域每年淘汰10%、在练江流域每年淘汰20%的重污染企业,加强河涌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率,加大执法力度,狠抓“铁腕”治污。
陈光荣介绍,“四河”流域污染整治大力推广“两河”治理模式,逐步建立了“河长制”,将重污染流域治理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负责人政绩考核,对工作进展滞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未如期实现的相关市负责人进行约谈,建立完善督查、暗访、第三方评估和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四河”整治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四河”水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四河”污染整治将引入第三方评估,为监督提供专业、客观、全面的情况,增强监督实效和公信力。4月底,评估报告初稿将提交广东省人大环资委初审,6月接受专家评审、验收。7月中旬,广东省人大环资委将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开展第三方评估的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指出,要加强省、市、县人大对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的联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对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的推动作用与第三方评估对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
陈小川同时强调,广东省有关部门和流域各市要用环保行政执法的“杀手锏”,通过完善现场巡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抽查稽查等执法方式,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两河”、“四河”流域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在“两河”、“四河”流域设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环保主管部门移送犯罪案件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环保行政和环境司法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