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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环卫保洁经费缺口高达9.5亿 或纳入市区财政统筹

2015年05月20日 10:2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根据省、市规定的预算定额测算,广州共需环卫保洁经费约29亿元,但实际投入仅约19.5亿元,缺口比例高达32%。来自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19日提交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引发关注。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危伟汉19日在会上透露,广州正在研究将环卫经费纳入市区财政统筹,切实加大投入。建立环卫经费正常保障机制,把环卫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按环卫定额预算指导价格足额安排环卫清扫保洁经费。

  ●南方日报记者 郑佳欣 实习生 任俊锰

  问题

  77个街镇环卫经费主要靠自筹

  广州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市规定的预算定额测算,2014年全市共投入环卫保洁经费约19.5亿元。市一级城管部门负责内环路和7条城区公路(即原由市公路局管理的道路),每年投入约4000万元,由市财政足额保障。其他道路、公共场所由各区、县级市财政保障,内街内巷由街(镇)和村社负责。

  市人大常委会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作为2015年的重点监督工作,城建环资工委围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开展了一系列调研监督工作。城建环资工委在调研时却发现,区一级主要负责辖区内市政道路和全区垃圾运输,由区财政保障,但是全市仅天河区能足额安排,今年海珠区也纳入财政足额统筹安排,其余各区经费投入均未达到省、市规定的预算定额标准,平均缺口比例达32.41%。

  街镇一级主要负责内街内巷保洁和垃圾分类收集等工作,由区财政统筹或街道自行收费保障,纳入区财政统筹的有7个区(海珠、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南沙、从化)88个街镇,除天河、海珠、萝岗能足额安排经费外,其他各区财政统筹经费也未达到预算定额标准。

  越秀、荔湾、番禺、花都、增城五个区共77个街镇完全依靠镇街自筹作为经费主要来源。其中,番禺、花都、增城的街镇还可以利用区财政返还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建设维护税等经费投入环卫,越秀、荔湾的街道仅靠收取垃圾处理费和卫生清洁费维持,由于收费方式缺乏强制措施等原因,收缴十分困难,实际收缴率仅约为60%,而且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长年未进行调整,即使能够足额收缴,也存在约20%的经费缺口。

  调研报告以2014年为例称,根据省、市规定的预算定额测算,全市共需约29亿元,但实际投入仅约19.5亿元,缺口比例高达32%。

  调研报告直言,由于经费缺口长期过大,导致环卫工人配备不足、环卫作业设备老化、保洁质量及清扫机械化作业水平明显落后于北京等城市。

  环卫公司竞相压价作业质量下降

  在调研中,部分区环卫作业已出现的“逆市场化”现象引起了人大代表们的注意。

  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此前在汇报时表示,广州市虽是全国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比较早的城市,但近两年来暴露出环卫工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队伍不稳定、应急保障能力弱等问题,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的比例逐年降低。2013年之前,市场化运作模式比例约占65%;2014年以后,下降为35%左右。

  调研报告首次对背后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剖析和反思:

  ——在市场化运作初期,由于缺乏科学测算的指导,造成环卫公司竞相压价,不少最终中标价低于公认成本价的情况出现,政府投入环卫作业的经费不足以支撑其要求的作业质量。

  ——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首当其冲地就是损害一线环卫工人的利益,仅付给工人以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环卫作业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由于资金投入少,环卫主体只能借以低廉的农村劳动力,以原始的生产方式支撑环卫作业,根本无法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参与和竞争。

  ——工人利益受损、作业质量下降,工人因劳动强度大且报酬低,不愿意长期从事环卫清扫工作,整个环卫市场发展陷入恶性循环。

  城中村环卫配套落后市容堪忧

  记者上月底随人大代表实地视察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等多个区均发现脏乱差问题,部分城中村周边的河涌水质发黑发臭、大量垃圾漂浮的现象备受关注。

  这一问题在调研报告中也有所反映。报告指出,随着城市范围的不断扩张,城中村的改制,一些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变成了城市功能区,但这些区域普遍存在环卫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垃圾清扫收运不及时、露天堆放垃圾、乱搭乱建窝棚、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与中心城区的环卫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报告分析称,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的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普遍滞后于经济发展,村落本身硬件环境差,城建规划不当,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缺乏;环境卫生管理经费不到位,投入少;环境卫生管理缺乏监管机制、宣传机制、应急处理机制。

  建议

  研究将环卫经费纳入市区财政统筹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在报告中建议,在事权下放的同时,要注意责权利对等,保证市一级足够的市容环卫经费投入。建立环卫经费正常保障机制,科学预算,把环卫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按环卫定额预算指导价格足额安排环卫清扫保洁经费,确保环卫工人、环卫设施及时配置到位,落实环卫作业全覆盖。

  报告还提出,市政府每年要对城市环卫保洁的工作量、运行成本进行核算,形成工作量和经费同比例增长机制。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强化市对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监督,确保各区财政按环卫作业预算定额标准足额投入环卫经费,将77条仍然靠自收自支保洁的街道纳入区财政保障体系统筹安排,并积极探索新的行之有效的收费方式。

  对于这一建议,危伟汉19日给出了回应:广州正在研究将环卫经费纳入市区财政统筹,切实加大投入。建立环卫经费正常保障机制,把环卫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按环卫定额预算指导价格足额安排环卫清扫保洁经费,确保环卫工人、环卫设施及时配置到位。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将仍靠自收自支保洁的街道、村社范围内的内街内巷日常保洁经费,纳入区财政统筹安排。

  环卫作业市场化要有“清楚账”

  “环卫行业本身是公益性服务行业,无论采取外包方式委托第三方还是直接由环卫站管理的模式,都不能转移公共服务的责任,政府仍然是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报告指出,要充分总结当前各区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教训,政府积极作为,培育环卫作业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对此,报告建议,要科学测算、逐级细化,建立健康的价格体系,保证政府投入的资金达到与其要求的作业质量所需成本大致相当的水平。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的,要改变以往“无标底低价中标”的招投标模式,通过经济调控手段使其转变为健康价格、高作业质量的竞争,制订出更加适应市情、各街道和社区实际情况的管理标准和经费投入标准,使各项成本、投入能够有一本“清楚账”。

  环卫设施建设适当向城中村倾斜

  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是当前广州市容环卫管理需要面对的短板。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建议,改制后的城中村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区标准,科学确定环卫配套设施的规模和布局,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逐步完善城中村内垃圾压缩站、公共厕所、垃圾压缩车、环卫工具房等环卫配套设施。同时,适当增加对城中村环境卫生经费的投入,每年市、区两级财政在安排城维费预算时,要按照城区现行标准和办法执行,在环卫设施建设和垃圾运输经费上给予适当倾斜。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还提出,城中村的居民应按照城市居民的标准交纳清洁费,不足部分由区环卫经费补贴,解决城中村垃圾出路问题。

【编辑:刘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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