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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环保协同治理加速推进

2015年06月16日 21:1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记者倪元锦)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领域之一的环保,正在紧锣密鼓地加以推进。业内人士透露,京津冀“生态红线”“环境共同体”等正在规划,重污染预警、应急、共享的协同以及船舶污染治理、机动车环境违法信息区域共享等已有一体化详细措施,财政部建立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也投入运行。

  正在北京召开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国际研讨会”上,北京市环保局区域大气治理协调处处长李立新说,财政部的专项资金,今年拟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投入59亿元,用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国际研讨会于15日至16日召开,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NGO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智囊团,一线环保官员及来自欧盟、美国、意大利、德国、韩国、日本等国家或地区的专家,多方合力为京津冀环境协同发展把脉。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总工程师王金南表示,下一步有望设立“京津冀生态环境红线”,构筑“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同体”。

  他透露,大气环境质量控制上,将北京、天津、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衡水、唐山、沧州、廊坊划为重点控制区,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划为一般控制区,对PM2.5年均浓度等主要污染物划定“大气环境红线”,目前的既有治理标准将不断提高、加严。

  他表示,今后京津冀将加快推进区域环保立法,统一完善区域环保标准,建立区域协调管理机构、跨区域环境考核体系。

  4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环保、交通和产业升级转移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三个重点领域,没有交通一体化、环保一体化,就没有京津冀一体化。

  今年5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强调,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抓住治理工作的“牛鼻子”,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在生态环保等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对区域内雾霾锁城的防控应急,是京津冀环境协同的开端。国务院“大气十条”发布后,京津冀及下属地级市相继发布了各自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APEC会议之后,京津冀针对重污染会商、预警、应急、信息共享的合作提速。

  李立新介绍,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成立以来,已初步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机制,下一步将编制《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率先在京津冀核心区建立重污染应急联动长效机制。

  环保部数据显示,2014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14.6%,2015年前四个月,PM2.5浓度同比下降20%。

  值得注意的是,更精细的船舶污染治理已经提上日程。京津冀区域毗邻渤海,布局着秦皇岛港、京唐港、曹妃甸港、天津港、黄骅港等十余港口。

  李立新指出,环渤海不少船舶是燃用重油、柴油,对区域污染较大,将研究港口和船舶污染排放情况,建立排放清单;在天津、河北、山东共同研究探索港口停靠船舶采用岸基供电方式替代自备燃油发电、近海海域燃用清洁油品等措施,减少船舶燃油造成的空气污染。

  此外,对大气污染源解析的“老三样”机动车、燃煤、工业的排放防控,有条不紊。李立新表示,京津冀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北京等大城市强化重型柴油车治理,采取经济手段控制机动车使用强度,已实现机动车异地违法信息共享、建立异地处罚机制。

  4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作小组办公室在京揭牌,将在京、津、冀、晋、鲁、蒙、豫7省区市实现跨区域机动车排放超标处罚、机动车排放监管数据共享等。

  与会的河北省环保厅大气处处长吕纹介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及燃煤锅炉的新建、改建项目中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将逐步统一。

  专家指出,环境治理最终将取决于发展理念、治理力度等变量,要改变“靠天呼吸”的困局,减排是硬道理,须重点从控制首都及周边区域的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入手,坚定环境优先发展方针,同时逐步调整能源结构。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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