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自来水异味”调查结果公布 违规泄洪排沙污染水源
环保部公布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调查结果
广州日报讯 (记者于梦江)今年3月4日,有兰州市民称城区自来水出现异味,造成部分市民恐慌,出现抢购商店瓶装水的现象。环境保护部昨日向媒体通报了这起事件调查结果,经查,兰州市自来水异味事件是一起因企业违规开闸泄水排沙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事件,肇事企业系青海省民和县金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肇事企业已被处以10万元罚款,企业法人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被处行政拘留10日。与此同时,甘肃兰州红古区政府、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青海省民和县水利局、环保局等8人因履职不到位分别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
调查结果显示,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是青海民和湟水河金星水电公司开闸泄水排沙,部分底泥及沉积物随排水流入湟水河下游并进入黄河。间接原因一是金星水电公司选址和设计存在缺陷,不利于发电和正常排沙;二是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有关部门通报和报告不及时;三是青海省民和县水利、环保部门日常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四是甘肃、青海两地缺乏有效的跨界建设项目联合监管措施;五是湟水河流域水质在枯水期超过功能区划标准。调查结果称,自来水异味事件产生应急处置费用94.922万元,未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未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影响,属于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肇事企业已被青海省民和县环保局处以10万元罚款,企业法人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被处行政拘留10日。同时,因日常履职不到位,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政府、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青海省民和县水利局、环保局等8人分别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兰州市红古区水务局副局长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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