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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部委联合惩治违法违规煤矿

2015年07月28日 09:51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南淄博)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委昨日发布消息,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予以处罚,并对煤矿或所在企业集团在确定采矿权出让或土地供应、融资、电力供应、政府性资金支持、铁路运输等方面予以限制。

  通知显示,此次联合惩戒的对象为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煤矿,包括未办理相关核准审批手续的新建、改扩建煤矿;超能力生产的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的煤矿。

  具体的惩戒措施包括: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挂钩、严格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审批、限制电力供应、审慎办理铁路运输、审慎办理融资授信、限制企业债券发行、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等7个方面。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在煤炭行业势头良好的时候,国家想对煤炭行业进行管理和督导是十分艰难的,许多小矿厂往往不计后果、顶风作案。而自煤炭行业日渐式微之后,违法小矿厂的经营开始变得艰难,往往更加忽略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措施。国家正是抓住了这一契机,开始在近几年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的煤矿厂。此外,他还表示,整治小煤矿厂对于我国目前煤炭行业产能过剩也有一定的帮助。

  据了解,自2012年煤炭行业开始走下坡路以来,煤炭供大于求问题一直十分突出。目前,煤炭产能过剩、违法违规生产是煤炭行业的特点,超能力生产和不安全生产更是加剧了煤炭市场供大于求。

【编辑: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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