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3.65亿保障“卫生惠民工程”
2012年02月23日 13: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福州2月23日电(记者 张羽)记者23日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2011-2012年福建省级财政共将安排13.65亿元用于实施卫生惠民工程,扩大医疗卫生资源。
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发改委日前联合制订了《福建省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市县医疗机构儿科、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康复等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加强省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加强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
根据《方案》,福建将建设31所妇幼保健机构,其中设区市级6所,县(市)级25所,共新增床位2380张,实现全省35%的妇幼保健机构达标建设,每个设区市均建设1所三级妇幼保健院。
加强市县医疗机构儿科方面,涉及建设单位共96所医院,新增儿科床位3670张,2012年新增2655张,实现每个设区市有一所儿童医院,有效缓解儿童就医难的局面。同时,每个设区市均建一所三级妇幼保健院。
此外,还将建设15个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或县级医院精神科,改扩建精神病床位2000张,其中新增床位1630张,改造床位370张,2012年全部动工建设,2013年基本建成。建成后,福建将达到每万人口2张的精神病床位配置目标。
《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十二五”期末,福建全省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