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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计划五年“六大工程”打造“美丽乡村”

2012年09月12日 09: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泉州9月12日电(苏巧凤 陈龙山)记者从此间有关部门获悉,日前泉州出台《泉州市建设“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2012-201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努力在5年内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

  泉州市市委书记徐钢称:“泉州建设‘美丽乡村’的最终目标,就是要让‘城市像城市、农村像农村’,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农村,成为全域现代化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让农民无论是进入城市,还是在农村生活,都可以共享现代化的成果。”

  根据《行动计划》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泉州将组织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指导与建设、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现代农业发展、农民素质提升、社会和谐促进“六大工程”,努力实现“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整体发展目标。

  《行动计划》中指出,从2013年起,泉州市财政每年筹措安排5000万元人民币,采用以奖代补等形式用于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补助,各县(市、区)和台商投资区要安排专项资金,乡镇、村也要积极筹集建设“美丽乡村”配套资金。

  据悉,泉州将根据农村未来村庄空间发展趋势,根据农村不同地理条件、气候特点、民俗及生活习惯,将全市农村分为环境整治型、保留改造型、聚集发展型、集中新建型、古村保护型五种类型,并将其分为五个层级滚动推进,升级发展。

  徐钢表示,“《行动计划》提出的五种类型、五个层级,并不是要倾斜投入,集中各级财力打造‘形象工程’,而是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探索可复制、可持续的推进机制和‘典型样板’,以此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能够长期做下去。”

  “‘美丽乡村’建设要始终把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农村发展与农民幸福同步提升。”泉州市市长黄少萍表示,今后泉州还将大力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构建就业、养老、医疗、救助、权益保障体系。

  黄少萍表示:建设“美丽乡村”还要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结合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鼓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家、工商界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以及公益基金、慈善基金会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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