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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宝不让带旅客大闹新桥机场 被移交公安处理

2015年09月09日 11:02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9月5日晚,合肥新桥机场在对旅客安检时,一名旅客由于充电宝不符合安全标准,被禁止携带乘机。未料该旅客当即发飙,并与机场安检人员玩起“捉迷藏”,最终因威胁到航空安全,被移交机场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理。

  据悉,5日19时左右,机场安检员在对这名乘坐3U8246航班前往昆明的旅客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随身携带的充电宝标识不清,不能通过安全检查。安检员告知其不能携带登机,需要自行处理掉,这名旅客当即发飙,揣起充电宝就跑,试图往安全隔离区内冲,被安检员制止。随后在处理过程中,这名旅客又将充电宝藏于安检通道玻璃接缝处,这些动作都被现场监控清楚记录。由于该旅客行为已严重干扰安检正常工作,且威胁航空安全,被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据机场安检站工作人员介绍,劣质充电宝安全性差,容易因发热或短路而产生火花或发生爆炸。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在地面时尚可处理,若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发生意外,无疑会对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提醒]哪种充电宝可以携带登机?

  国家民航局明确规定:乘客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此外,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

  简单来说就是:充电宝不能托运,符合标准但随身携带不能超过两个,飞机上也不能使用。一旦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可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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