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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刺伤法官原因:因劳资纠纷 不满法院判决

2015年09月10日 09:45 来源:中青在线 参与互动 

  不满法院判决,9日上午,湖北十堰一名男子携带一把尖刀,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内,刺伤4名法官。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4人暂无生命危险。记者获悉,案件或与嫌犯未签订劳动合同、涉事一起劳资纠纷有关。

  9日下午,十堰市中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9日上午10时许,该院民三庭法官刘坦、郑飞,在依法给已经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上诉人胡某送达法律文书并予答疑时,胡某突然持刀刺伤法官刘坦、郑飞,法官刘占省、胡韧先后上前制止时也被刺伤。受伤的4名法官已当即送医院救治,其中郑飞法官伤势严重,经抢救、重症监护,暂无生命危险。

  通报还称,凶手胡某,男,1972年出生,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已被该院法警制服抓获。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开展侦查工作。

  记者了解到,43岁的胡某,至今未婚,父母已离世。2014年,胡某因与十堰一家公司存在劳动争议,向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以没有证据证明其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裁决驳回其仲裁请求。

  胡某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至茅箭区人民法院。2014年5月,茅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法认定劳动关系,一审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胡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决定维持一审判决。

  伤者家属介绍,当天胡某到十堰中院拿判决书,到楼下后先打电话给民三庭。胡某案主审法官刘坦下楼将胡带至自己在6楼的办公室,并将判决书交胡手中。

  看到判决书后,胡某十分生气。当即从包里拿出一把由报纸包裹的尖刀,砍向刘坦,刘坦被砍伤。

  与刘坦在同一办公室的审判员郑飞,连忙上前阻拦,结果也被连捅数刀。同楼层的民三庭庭长胡韧、审判员刘占省闻讯而来也先后被胡庆刚捅伤。

  事发后,法院找遍所有监控没找到嫌犯身影,判断嫌犯很可能在地下一楼停车场。

  法警立即下到地下车库,胡某拿着一把尖刀,正站在停车场门口。

  另一名法警也赶到,两人试图控制胡某,胡某挥舞尖刀,试图抵抗。最终,嫌犯被制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此次受伤最重的是郑飞。十堰中院官网显示,因善于调节纠纷,郑飞曾收到丹江口市上诉的原被告双方联名寄来的感谢信,多次得到当事人好评。

  据当地媒体报道,该院在一楼大厅设置有安检门,外人需要经此安检才能进入,凶手的刀是如何带入办公楼内存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朱娟娟)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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