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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告北京通州一酒楼擅用婚照 索赔110万元

2015年09月11日 15:5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周杰伦告酒楼擅用婚照

  索赔110万元并赔礼道歉

  本报讯 因结婚照被通州区一家酒楼擅自用作宣传照使用,台湾知名艺人周杰伦起诉该酒楼侵犯其肖像权,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10万元。昨天,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已受理此案。

  周杰伦起诉称,今年3月26日,其发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街的一家名叫“婚礼广场-盛世家宴”的婚宴酒楼在酒楼墙面上悬挂了巨幅的其与妻子的结婚照广告进行商业宣传,而其本人并未授权。他认为该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侵犯了其肖像权,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周杰伦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该酒楼撤去其与妻子的肖像宣传广告,并在公共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严琪 J195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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