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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原常务副市长受审 起诉书认定其受贿600余万元

2015年09月15日 10:50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 

  日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义乌市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义乌市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原书记王奎明涉嫌受贿犯罪一案。

  据悉,如果没有新证据等特殊情况出现,法庭将在近期择日宣判。

  今年2月10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义乌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党委书记(正处级)王奎明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对其依法刑事拘留。

  7月13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义乌市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义乌市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原书记王奎明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认定王奎明受贿600余万元,但有待法院的进一步审理。

  王奎明,汉族,义乌人,1961年出生,1983年参加工作,1985年入党,曾任义乌市委办综合科科长,义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党工委书记,义乌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稠江街道(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等职务。

  2003年3月,任义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2年12月起任中共义乌市委委员、常委。

  被调查前,任义乌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党委书记(正处级)。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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