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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占亡夫百万赔偿款拒分公婆 女子因拒执罪获刑

2015年09月28日 10:5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一女子获得亡夫赔偿款后拒绝支付给自己公婆,并故意隐瞒行踪来躲避法院财产执行。经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蔡彩芹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2年6月4日,被告人蔡彩芹的丈夫黄某在一工地施工时受伤死亡。黄某所在单位支付给蔡彩芹、女儿黄晓晓,黄某的父母黄力夫妇共4人赔偿款人民币106万元。

  蔡彩芹未能与公婆就赔偿款分配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而且也不对老人尽照料义务。黄力夫妇无奈向启东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蔡彩芹返还部分赔偿款。

  2013年10月25日,启东市法院判决被告蔡彩芹返还黄力夫妇人民币25.1万余元。但该民事判决生效后,蔡彩芹一直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后黄力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蔡彩芹对法院对其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置之不理,并转移钱款,且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去向不明,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今年6月1日,蔡彩芹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启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15日,启东市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这时,蔡彩芹才委托其姐妹代为将执行款25.1万余元及迟延履行利息4.3万余元交至法院专用账户,取得黄力夫妇的谅解。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蔡彩芹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判决、裁定一旦下达就代表法律的意志,当事人必须尊重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严格执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后,法官向被告人以及旁听人员如是告诫。(徐德高/通讯员张晋中 梁丹丹)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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