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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门卫猥亵六岁女童 被处行政拘留15天

2015年10月09日 11:26 来源:中国宁波网 参与互动 

  “本来女儿应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没想到却出了这种事,我的心比刀扎还难受。”昨天上午,张女士向记者说起女儿所遭受的不幸,几次潸然泪下。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是鄞州某公立幼儿园的保育员,女儿珠珠(化名)今年只有6岁。今年8月27日,因为园里安排她去家访,她没有办法带女儿,就听从园里的安排,把女儿放到幼儿园门卫处暂时托管一下。幼儿园门卫是55岁的董某。

  晚上8点多钟,张女士家访回来后,见到女儿,发现女儿神情不对,说下身疼,还说爷爷摸她了。她大惊,把女儿送到医院检查后,果断选择报警。

  经过鄞州公安分局中河派出所调查认定,董某在看管珠珠期间,动了邪念。在门卫室及幼儿园大院内,多次通过搂抱的方式对珠珠实施猥亵,后经医生检查发现,珠珠外阴红肿、发炎。8月29日,民警在幼儿园内将董某抓获,董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根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之规定,对董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从张女士提供的材料,记者看到,董某女儿事后给她写了一封信,向其表达了歉意。目前,张女士的女儿因为身心受到伤害,除了由医生治疗身体疾病之外,还由心理医生对其进行疏导。

  昨天下午,记者从中河派出所了解到,对于董某的处理都是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如果张女士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诉。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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