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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贴“不受欢迎顾客”照片 律师:侵犯肖像权

2015年10月10日 11:07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 
商店贴“不受欢迎顾客”照片律师:侵犯肖像权
文具店内张贴的不受欢迎顾客照片

  吉祥村一家商店张贴一位老年妇女的监控照片,称不欢迎这位顾客进店。而律师表示不欢迎进店可以,但是张贴对方照片侵犯肖像权。

  近日,记者在吉祥村一家文具店看到,在收银台和柜台都张贴有监控打印照片,A4大小的图中是一位老年妇女,图片上写着不欢迎该顾客进店。问为什么贴这样的照片,收银员表示:“根据监控资料判断,此老年妇女有偷盗行为,而且金额较大,但是没有当场抓住,所以贴出照片提醒其他店员防范此人,不许进店。”

  陕西迎旭律师事务所的柴亚林律师表示:“这种做法不合适,在公开场合张贴公民的照片涉嫌侵犯肖像权,即使有偷盗行为,在法院未宣判之前犯罪嫌疑人的隐私也受保护。西安市也有其他商家采用公开张贴监控照片的方式,一旦引起法律诉讼,商家可能会败诉。拒绝个别不受欢迎的顾客进店商家有这个权利,私下在收银台里面放小照片让店员核对就可以了。”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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