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湖北宜昌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6人受处分

2015年10月12日 10:34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 

  10月11日,宜昌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共有6人受到处分,其中,5人因违规发放津补贴,另外1人则因违规收受礼金。

  1、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补助,疾控中心副主任刘前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点军区司法局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代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该局原任局长黄刚,党组成员、副局长彭红,财务人员陈辉,职工高斌达等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宜昌兴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后勤管理部部长向海波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左盛丹】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