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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黑车司机拖行交警20米获刑1年

2015年10月12日 10:52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在闹市区拒绝接受交警检查,并强行开动车辆拖行交警20余米,近日,做出这一举动的合肥“黑头车”司机曹某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当庭领刑1年。

  今年4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曹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非法营运载客至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与徽州大道交口时,因车前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执勤交警韩某发现,要求曹某停车接受检查。曹某为逃避处罚,拒绝停车,并继续向前行驶,后因前方堵车被迫停车。曹某停车后,韩某上前打开其车辆驾驶室车门,要求曹某熄火停车接受检查,曹某拒不配合,在韩某准备强行熄火时,曹某突然开动车辆,强行变道行驶,将韩某悬挂于车门处拖行20余米,致韩某腿部受伤。车上乘客见状强行将车辆熄火,增援交警随后赶至将曹某控制住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案发后,曹某的近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韩某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据了解,2007年3月曹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0年9月减刑后刑满释放。

  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曹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又于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重新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一年。(王鹏 记者 黄娜娜)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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