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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名下有房15万就不还 躲4年债还被儿子告

2015年10月20日 14:48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 

  核心提示

  借钱给朋友做生意,只因对方信誓旦旦地说“卖房子也要还清”,如今却逾期4年也讨不回来,对方还“玩失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遭到债务人3个儿子的反对,3人不仅不帮父亲还债,还将父亲也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其房屋财产。这时,“失踪”3年之久的债务人突然出现到庭应诉。债权人旁听了这起“儿子告老子”案,眼看着债务人的财产大幅“缩水”,她不禁为自己如何讨回这15万余元的债务感到焦虑。

  焦虑

  朋友借钱不还 “失踪”4年多

  事情还要从2011年说起。当年4月份,钦州浦北县的袁某向宁女士借款30万元做生意,约定3个月后偿还并支付利息3万元。然而借款期满后,袁某始终有15万元(包括3万元利息)未偿还。负债期间,袁某一直联系不上,宁女士又听说袁某打算与3个儿子对其妻遗产的继承做公证,放弃自己那一部分的遗产继承权,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财产分割。

  “我觉得他根本就是打算转移自己名下的财产!”宁女士急了,于是对袁某的财产申请了诉前保全,并于当年11月份向浦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袁某还清欠款和利息。当时法院判决袁某除了需要偿还15万元以外,还要从2011年8月1日起,支付逾期利息。

  然而,一晃4年多过去了,宁女士还是连一毛钱都拿不到。

  宁女士说之所以借钱给袁某做生意,是因为其丈夫苏先生与袁某是好朋友。苏先生称,当初袁某来找他借钱,还信誓旦旦地说,就算生意失败,他卖掉房子也要偿还朋友的钱。

  结果钱借出去这么多年,袁某一直避而不见,直至出现“儿子告老子”的一幕,他才出庭现身。

  蹊跷

  三子告父分家 有理还是没理

  去年12月9日,袁氏三兄弟还是将老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履行父子关于分房和继承遗产的约定,将家里一栋5层楼的房子进行分割。

  按理说袁某的老伴虽然过世了,但他自己身体还算健朗,为什么几个儿子突然在这个时候急着要分割房产,还闹上了法庭?

  据了解,三兄弟诉请房屋的1至3层是袁某与妻子早年所建,4至5层则是与三兄弟共同加建。三兄弟要求每人各得一层楼,并依法继承其过世母亲的遗产。如果按照三兄弟的诉讼请求,户主袁某将只分得房屋的一层半。

  按说谁都不会愿意遇到“儿子告老子”的局面。然而面对儿子的诉求,袁某却当庭一再表示无异议。此前他还去做了遗产公证,要求放弃对妻子遗产的继承权。

  原被告之间十分“和谐”,案件审理似乎可以顺利进行,然而在开庭质证中,却遭到了第三人宁女士的异议。宁女士认为,袁某父子的做法损害了她作为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袁某有“转移”财产之嫌。

  困惑

  这么分房子 这债还怎么讨?

  去年12月,“儿子告老子”一案在浦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对于宁女士提出的质疑,袁氏三兄弟在庭上诉称,这栋房屋是其父子的共有财产,他们都有份修建,并一直居住在该房屋,这是他们唯一的、必需居住的房屋,如果因为父亲欠债而使得此房屋被整体查封拍卖,他们一大家子将失去住处。因此,兄弟三人决定起诉父亲,合法分割属于自己的那份房产。待分割完毕后,该房产可以被查封,但不能被拍卖、变卖或者抵押。

  法院一审支持了兄弟三人的诉求,认为涉案房屋1至3层为袁某与妻子所建,属夫妻共有财产;其妻病故后,这一部分的一半应作为遗产,由袁氏父子4人共同继承。对楼房加盖的第4、5层,法院认为,因为出资人不明且没有相关约定,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当属父子4人平均占有。

  这样算下来,袁某占有该房屋1至3层的5/8份额,以及第4、5层的1/4份额。在此之前,浦北县人民法院曾委托评估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评估,结果认为房屋价格为663300元。

  分割结果是出来了,但袁某欠宁女士的债务又该如何处理呢?

  宁女士认为,法院判决袁家这样分割房屋财产,导致该房屋的拍卖、出租都很难操作;而如果不处理好袁某的财产,她无异于“赢了官司输了钱”,15万余元还是讨不回来。讨债无望的她,只好再次来到浦北县人民法院,对分割完毕的房屋申请强制执行。

  进展

  如此规避执行 或被纳入“黑名单”

  宁女士无奈地说,房屋分割案完结后,她又找不到袁某了。10月16日,记者与宁女士一同来到浦北县寨圩镇袁某的家中查看情况。记者看到,该幢楼房共5层,每层面积70多平方米。一层是铺面,开有一间发廊。发廊的经营者是袁某的大儿媳,正忙着给顾客理发。

  记者表明身份,想打听袁某最近是否回家,以及能否联系得上。袁某的大儿媳表示,家公已经很久没回家了,她对家公负债一事也不关心,也没法联系到他。

  记者又随同宁女士来到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庭的工作人员梁世鹏作了接待和记录。了解了案情经过后,梁世鹏表示,法院将会组织人员对案件执行的难题进行分析,并于10月底之前,对该案拟定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

  梁世鹏表示,该案的执行难题迟早是要解决的,或将由法院出面做袁某子女的工作。比如,动员袁某子女将老父亲对房子所享有的份额买下来,或是替老父亲把他那部分房屋出租出去,所得钱款用于偿还债务。

  对袁某拖欠宁女士的钱款逾期不偿还,数次传唤不到庭,还“玩失踪”的行为,梁世鹏表示,如果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还拒不履行,或可对其行为认定为规避执行。而对于规避执行的情况,法院向来持严厉打击的态度,将把这种行为的个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当代生活报记者 蒙进煌 实习生 赵金)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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