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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QQ催打款会计丢7万 赔公司4万解除劳动关系

2015年11月05日 13:26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 

  网络上“领导”的QQ头像闪动,说有急事要向一个账户打入7万元。会计张某在“领导”的再三催促下信以为真,向对方账户打入7万元。后来经证实,领导并未要求打钱,张某方知自己上当了。昨日张掖甘州区人民法院公布该案,事后张某被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赔偿公司损失,在法院调解下张某因为有过错赔偿公司4万元并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

  2014年1月1日,张某到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2015年2月5日11时左右,张某电脑上的QQ头像闪烁提示,公司领导“有话要说”,张某经与对方私聊之后,对方让其将公司账面上的钱打进一位姓唐的私人账户内,张某误认为是公司领导在与其交谈,在对方再三催促下,张某通过QQ方式将公司的7万元现金以电子转账形式转入了唐某的私人账户。后经电话与公司领导核实,领导根本不知情,张某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遂向公安部门报案,案件至今还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为此,某公司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员工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张某作为专业会计人员,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在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超越会计权限,仅凭QQ聊天就将公司7万元现金以电子转账形式,转入与该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的陌生人账户内,致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庭审中,张某承认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案经甘州区人民法院调解,解除了张某与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并由张某赔偿某公司经济损失4万元。

  对此办案法官提醒,不法分子利用木马病毒、诈骗网站、QQ聊天及微信等手段冒充熟人对网民实施诈骗,严重危害互联网安全和网民权益,使不少缺乏安全警惕者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发案证明,人们应当提高警惕,慎重转账汇款,学习掌握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的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存储、有序周转,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泄露密码等,不可轻信网络或者电话要求转账等信息,以免给他人和自己造成经济损失。(西部商报 记者 宋芳科 通讯员 何正功 曾丽娟)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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