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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以海关罚没货物为诱饵 骗取他人268万

2015年11月12日 13:2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博罗一公务人员为偿还高额赌债,谎称可通过在深圳海关工作的亲戚低价获得海关罚没货物,再高价出售给商场赚取差价牟利,以高额提成诱骗朋友提供资金合作,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00余万元。日前,博罗法院对犯诈骗罪的林光(化名)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

  为还赌债设计骗局

  林光是博罗县某机关单位的公务员。2010年底,林光由于沉湎于赌球不能自拔,欠下巨额债务。面对天天逼债的债主,2012年10月,林光找到在博罗本地从事钢材生意的毛某。他声称自己的姐夫在深圳海关工作,通过姐夫的关系,他可以凭正当的拍卖程序,超低价获得海关罚没的货物,并称只要毛某肯出资给他去接收这批货物,愿意向他支付7%的高额利润。

  毛某之前听说过林光确实有个姐夫在深圳某海关当科长,而且知道林光因工作关系与深圳等地的进出口公司打过交道,于是觉得这笔生意可以投资,在2012年10月底分4次以转账方式向林光支付“投资款”共150万元。为让毛某放心,林光收钱后出具了一张161万元的借条,并称多出来的11万是利息,一个多月后将货物高价卖出,会连本带息一并偿还。

  毛某2012年12月初打电话给林光询问生意进展情况,林光的电话已无法接通,人也不见踪影。林光单位的领导说他已经很久没上班。毛某又找到林光的姐夫明某,明某表示林光根本没有跟他联系过,他也没有关系可以搞到海关罚没的货物。毛某知道受骗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样上当受骗的,还有林光多年的好朋友阿辉,他被骗的金额共计118万元。

  逃匿近两年终被抓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在网上发布追逃令,因无法找到林光本人,案件一直没有进展。2014年8月,深圳市公安局南头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深圳南山区某小区内有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才在该小区内将逃匿近两年的林光抓获。

  在公安机关,林光如实供述了其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68万元的犯罪事实,且表示其骗来的钱均被用来偿还之前欠下的赌债,赃款已无法追回。

  案件庭审期间,林光表示深感悔恨,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承担因自己的罪行造成的法律后果,希望法庭可以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林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6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并结合他未能实际退赃、退赔被害人的损失的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宣判后,林光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案已于日前生效。(记者/卢慧 通讯员/潘子璐 邹兴)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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