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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警方协作抓获一名“红色通报”在逃人员

2015年11月18日 14: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福州11月18日电 (林玲)18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在公安部的精心指导和积极协调下,闽台警方密切协作,在台北市成功抓获“红色通报”在逃人员黄某恩,为“猎狐2015”再添战果。11月10日上午,黄某恩被台湾警方遣送回大陆。目前,嫌疑人黄某恩已被永泰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4月“猎狐2015”行动开展以来,福建警方抽调精干警力,开展境外逃犯的抓捕。仅10月以来,福建就有出逃藏匿近3年的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詹再生,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信用社资金1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携款潜逃国外十余载的经济犯罪嫌疑人余某丽先后被马来西亚警方遣返回国;一名潜逃美国、涉嫌挪用资金案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民也被成功劝返回国;潜逃至印尼10年的经济犯罪嫌疑人陈某灯近日也已被抓获并押解回国。

  警方称,2014年7月14日,福州永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某医药公司负责人陈某报警称,该公司聘请的药品销售员黄某恩,利用其负责永泰县嵩口片区药品销售、代收货款之便,将40余万元货款据为己有后“失踪”。

  永泰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黄某恩的行为已涉嫌职务侵占罪,并于2014年6月潜逃至台湾。今年6月,公安部将黄某恩列入“红色通报”名单展开国际追捕。

  “猎狐2015”行动期间,永泰警方加大对黄某恩的追捕力度,一方面积极走访黄某恩近亲属开展劝投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其在台湾落脚点的摸排工作。经深入侦查和情报研判,办案民警逐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黄某恩在台北市的生活和工作地点。

  今年10月27日,在公安部、福建省公安厅协调下,根据永泰警方提供的线索,台湾警方在台北市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恩抓获。11月10日,黄某恩被押解回大陆。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恩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永泰警方依法执行逮捕,全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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