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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养老院副院长挪用五保户补助放贷获刑

2015年11月24日 09:36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芜湖市日前通报三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三起案例中,当事人职务均不高,但贪污数额却不小,“小官大贪”令人触目惊心。

  五保户的补助也敢挪用,芜湖县陶辛镇敬老院原副院长奚兴旺昨天被公开通报。 2012年12月至2014年9月,奚兴旺在任陶辛镇敬老院副院长(负责财务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分五次将民政部门拨给该院的城镇低保补助、五保户补助款及生活补助共计19万元挪作个人使用,其中17万元借给他人获取利息,其余资金用于生活开支。奚兴旺被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芜湖市三山区保定街道鸭棚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兆云,党总支原副书记鲍光明职务侵占问题昨天也被通报。两人于2010年底至2012年8月,伙同其他村干部,利用协助政府组织土地清表工作的职务之便,冒用他人名义承接土地清表工程,侵吞政府拨付的工程款46万元予以私分。黄兆云、鲍光明被开除党籍并判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昨天同时通报了南陵县烟墩镇刘店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朱正宏伙同他人贪污问题。朱正宏及另外两人均被开除党籍并判刑。安徽商报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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