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用玩具枪1分钟抢走40万元金饰 一审判死缓

2015年11月27日 10:4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 

  11月26日,备受关注的乐山中心城区致江路“1·18”抢劫金店案(本报曾报道),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晓东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34岁的王晓东是乐山市中区人。2011年1月21日因犯抢劫罪,被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3年4月25日假释出狱,假释考验期至2014年11月5日止。假释考验期满才过两个多月,王晓东又重操旧业。

  2015年1月1日,王晓东从西藏打工回乐山后,决定再次铤而走险——抢劫金店。作案前,他多次驾驶摩托车到位于乐山中心城区致江路的“中国黄金”金店附近踩点。

  1月18日早上9时许,王晓东驾驶摩托车,戴上头盔、口罩、手套,携带黑色玩具手枪、挎包,窜至该店铺外,趁金店服务员开门营业之机,进入金店黄金首饰柜台,用玩具手枪指着店内的3女1男服务员,劫得金手链、金项链等黄金首饰,随后逃离现场。监控录像显示,整个作案过程只有1分多钟。

  2015年1月22日下午6时许,王晓东被警方抓获。警方从其藏赃及销赃地点追回大部分黄金首饰,总价值人民币41.4万余元。(周洁 记者 丁伟)

【编辑:魏巍】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