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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济源五名党员干部因醉驾被开除党籍

2015年11月27日 14: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郑州11月27日电(刘鹏)河南省纪委27日通过官微对外通报了济源市5名党员干部因醉酒驾驶被开除党籍的典型案件。5人除全被开除党籍外,均受到了一至四个多月不等时间的拘役处罚。

  沁园街道南夫居委会党支部委员王春才,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被判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同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邵原镇后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翟继光,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被判拘役二个月,罚金2000元,同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承留供销社党员王法银,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被判拘役一个月,罚金1000元,同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克井镇贾庄村党员刘成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被判拘役三个月,罚金3000元,同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党员晋阳阳,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被判拘役四个月十五日,罚金5000元,同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河南省纪委提醒,元旦春节将至,党员干部在聚餐宴饮时,一定要注意饮酒有节、适度理性,严格做到不酗酒、不酒驾,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时刻把党的纪律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教育警示,强化监督管理,勤打招呼勤提醒,真正体现组织的关心关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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