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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纪委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16个市党委书记

2015年11月30日 08:5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群众反映你们单位个别领导干部仍然公车私用,甚至把公车停在公众场合过夜,是否属实?”这是云南省宜良县纪委在开展个别约谈时一针见血地向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的问题。

  像这样针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在云南各地已成常态。今年以来,云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形式多样的约谈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取得明显效果。

  约谈一把手盯紧两个责任落实。为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云南省积极推行上级纪委书记约谈下级党委书记制度,要求各州市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对照检查,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领导分别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体约谈了16个市(州)的党委书记。

  “廉政约谈是咬耳扯袖的有效‘抓手’。”云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纪委今年把廉政约谈贯穿于干部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尤其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任职前,及时“咬耳朵”、“扯袖子”。省商务厅对17名新提拔、13名轮岗交流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大家保持政治清醒,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省纪委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与12名拟提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强调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函询约谈直指干部问题线索。云南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制定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谈话函询对象应当写出书面检查或情况说明,相关材料经所在地方、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背书后,报上级纪委审查。今年以来,省纪委已对16个市(州)党委主要负责人就其所属市(州)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函询反馈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在班子成员被函询问题情况说明上“签字背书”。对包庇袒护被函询干部、未如实说明情况或故意隐瞒问题的党委书记,将被严肃追责。

  以上率下,全省各州市、各部门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约谈活动。香格里拉市纪委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对11个乡镇纪委、10个市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了集体约谈;昆明市西山区结合工作实际对干部一对一“量身定制”问题清单,就清单内容逐条约谈干部,提出整改意见。(记者 黄波 徐燕梅 通讯员 严琰)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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