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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谎称投资大米生意 几位老教授被骗600多万

2015年12月08日 14:5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很多投资者看中了所谓的大米“实业”,才放心投钱。而这些赠送的五常大米也骗取了投资者的信任。本报记者 时培磊 摄

  苦苦等待半年,市民李女士投资的钱却一分也没有要回。一年前,她曾在济南一家自称经销五常大米的“实业”投资公司投入几万元钱,公司称加工销售稻米的利润非常丰厚,会给她高息回报。然而,半年前,公司关门老板跑路了。像李女士这样的投资者还有其他数百人,涉案金额初步统计达千万元之多。

  先投5万拿回本利 再投4万遭遇跑路

  61岁的李女士退休已有十年,家里条件还不错的她平时喜欢投资。2013年12月,在济南万达广场,李女士接到了一张传单。“传单上是一款稻米理财产品的信息,让我了解一下,可以赠送一斤大米。”

  李女士得知,这家名为济南民乐投资管理中心的公司在融资做稻米加工和销售的业务。“他们说生产的产品非常好,且销量大、利润高、风险小。如果我们投资,可以获得很高的利息回报。”据悉,公司承诺,若投资周期为三个月,年化利息为14 .4%,半年期为16.8%,而一年期可达到18%。并且,投资者每多投入一万元,公司每个月多赠送两斤大米。

  公司在宣传单上特意标注,项目融资方已将米业加工厂、米业公司全部转让给项目管理方作为抵押,产业投资达1.2亿。投资人的投资则由山东守义实业公司进行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投资者可放心投资,绝不会出现问题。李女士回家尝了尝大米,“确实在济南这么多年没吃过这么好的大米。”

  业务员随后不断打来的电话让李女士的防线彻底被突破。2013年12月,她先投入两万元,投资周期三个月。“利率15%左右,确实每个月都返还利息。”没过多久,她追加到总计5万元的投资,每个月能拿到750元的利息。2014年7月,李女士的投资到期并连本带利一并收回。随后她又投入4万元,为期一年。且每月10日,李女士还是能按时拿到利息。

  而到了2015年2月份,李女士和其他投资者就隐约感到了情况不太对。公司的法人代表经常不在,只有几个员工打理。李女士最后一次领利息是在4月份,5月份公司彻底关门,老板失联跑路。

  千亩良田打了一折 加工基地只是小作坊

  这家公司共经营了一年半,便吸引了三百多位老年人,涉案金额达千万元之多。“有的老人投资了有一百多万元,都不敢告诉孩子,甚至都不想报案。”李女士介绍,投资最多的是省城某高校的几位老教授,“几个人加起来得六百多万元。”李女士等受害者马上报案,之后的调查中李女士发现,济南民乐投资管理中心的法人与担保方山东守义实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均为何守义。 “后来民乐改名叫山东守义实业有限公司了”。

  通过查阅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济南民乐投资管理中心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而山东守义实业公司起初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产投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物业管理等。两个公司都没有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资质。

  而李女士表示,曾有投资者前往黑龙江五常考察过公司的大米加工厂。而公司之前所称的上千亩实际上只有不过百十亩地。并且为数不多的水稻种植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公司的,只是跟农民签了收购的合同。而所谓的大米加工基地,也不过是一般的大米加工作坊而已。

  济南市市中区公安分局介绍,今年6月,魏家庄派出所已经立案。经查证,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性诈骗。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阶段。李女士告诉记者,其间,受害者曾派出代表与公司法人何守义进行谈判。“当时他答应每个月偿还15%的投资本金,到今年12月底还清大家的钱。但现在半年了,我们一个子也没见到。”更要命的是,受害者现在已无法联系到何守义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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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众筹 一个遮掩一个透明

  齐鲁晚报记者 时培磊

  回忆起被骗的经历,受害者张女士感慨真是防不胜防,“它不像一般的投资公司,它有自己的产品,让我们觉得是一家正经经营的公司。”张女士甚至觉得,公司的融资模式很像现在流行的众筹。

  众筹在某些方面与非法集资有相似之处,比如两者都是面向公众筹集资金。很多公司大张旗鼓披着众筹的外衣,实质上做着非法集资的勾当。

  但两者也有很大差别。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具备四个典型特征:未经批准、承诺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而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社交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众筹模式从商业和资金流动的角度来看,和非法集资有本质上的差别。其资金上的收益,必须是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支持者对一个项目的支持属于购买行为,而不是投资行为。

  众筹多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精髓就在于小额和大量。它从项目的启动、市场定位、众筹计划的发布、产品的研发、产品的制作等各环节都是全方位地公布信息。公开透明是众筹的核心价值观,而非法集资项目的发起方公开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而众筹过程中,出现担保、隐瞒意图、虚假欺骗信息则很容易变成非法集资。(记者 时培磊)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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