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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执行款打假借条 浙江一起虚假诉讼案当事人获刑

2015年12月26日 16:4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因民间借贷纠纷,房产被法院处置,为获得更多执行款,浙江温州的债务人潘某伙同姐夫的弟弟陈某,伪造了一张190万元的借据,并让陈某起诉自己。近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对潘某、陈某作出判决。

  潘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欠下400余万元,被10余名债务人先后起诉至瓯海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并进入民事执行程序。法院对潘某名下位于新桥街道的二套房产进行拍卖用于偿还债务。

  2014年7月,潘某找到陈某并告知其房产将被法院处置一事,提出伪造一张两人之间的190万元债务借条,落款时间为2012年,并由陈某持银行提款凭证及借条到法院起诉潘某。

  据潘某交代,其曾先后向陈某借过16万元和15万元两笔款项,共欠陈某债务31万元,而打了假借条之后,潘某向陈某的借款瞬间“升值”为221万元。随后,陈某带着其中一张16万元的真欠条及一张190万元的假欠条,将潘某一纸告上法院。

  经调解,2人签下民事调解书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执行款分配方案,陈某以190万元虚假债权可分配得房产拍卖款205万元中的595840元。岂料该份调解书生效没多久便“东窗事发”,两名被告人于2015年12月11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潘某结伙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遂对被告人陈某作出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的判决。(颜之宏、陈晓波)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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