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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小区住宅要改造成“医院” 住户集体签名反对

2016年01月01日 09:30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 
成都一小区住宅要改造成“医院”住户集体签名反对
小区住户们一起签字,反对住宅改“医院”

  小区住户们一起签字,反对住宅改“医院”

  “啥子哦,一楼要修成医院?那可不得行!”昨日,望江橡树林小区二期3栋的住户们为了该栋一楼的一间住宅要改造成“医院”感到很闹心。3栋住户李女士说,大概一周前,他们从3栋104房间正在装修的工人师傅口中得知,一楼104房间要改造装修成医院。小区业主们知道后,纷纷签字表示反对,截至成都商报记者发稿前,已经有155户住户签字反对。小区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白女士表示,由于小区业主反映意见比较大,现在工程暂时停工,物业公司会尊重大多数业主的意愿。

  小区住户:

  住宅要改成“医院”,不同意

  昨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望江橡树林小区二期,小区内3栋门前已聚集了十多位业主,正拿着笔在纸上签字。“来签个字嘛,你晓不晓得一楼要改造成医院。”住在3栋5楼77岁的林婆婆说,小区里没有张贴相关的公告,自己刚刚才知道一楼104房间要改造成医院。“医院一修好,医疗垃圾,来看病的人员复杂,这些都是大问题。”

  4楼住户李女士说,今天上午10点多都没有看到工人来装修,以前八九点就开始动工了。记者从3栋另一侧看到,104房屋内摆放着一些工具、木料,地上散乱摆放着一些钢筋、砖块等其他材料,但是没有看到装修的工人。“大约一个星期前,104装修的工人告诉我们,这里要修个医院。”李女士说,之前还以为是住户在装修房子。“不仅是104,下面负一楼也在进行装修。”19楼的王女士说。

  “我们家二宝明年就要出生了,这下面修个医院,万一有什么污染怎么办。”6楼601的婆婆说,自己完全不知道要修医院这件事,小区物业也没有通知或者张贴通告。

  物业:

  并不是修医院 而是健康生活馆

  小区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白女士介绍,3栋104房间并不是要修医院,而是修建一个健康生活馆。“这个生活馆不对外,主要针对小区老年人,免费为老人进行体检,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这个生活馆是物业公司和成都圣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办的。

  白女士表示104住宅房间是开发商的房子,这个生活馆将免费为小区里的老人服务。记者询问为什么物业没有张贴公告告知小区业主。白女士表示,之前物业也征询过小区一些业主的意见,得知小区里的老人们在健康方面有一定的需求,所以便着手准备了这个项目。“想的是全部装好后,邀请小区业主亲身体验一下,大家就会明白了,没有想到业主们意见那么大。”

  白女士说,考虑到小区住户们意见很大,现在健康生活馆的工程暂时停止。物业这边会再次征集业主们的意见,尊重业主们的意愿。

  规划局:

  住宅用途不能更改

  龙舟路街道办三官堂社区主任曾先生说,“那个不是医院,之前我们去小区了解,那是一个给小区老人免费做体检的生活馆。”

  曾先生告诉记者,物业答复社区,没有进行公示是因为体检的设备还没有到位,生活馆也没有装修好,等弄好后会组织居民去体验参观。“得知业主的意见比较大,元旦过后,我们会派工作人员再次到征集了解业主的需求,协调双方,会尊重大部分住户的意愿。”

  “不能改变,住宅只能作为住宅使用,不能作为其他用途。”成都市锦江区规划分局工作人员刘先生回复,若情况属实,市民朋友可拨打成都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举报电话“028-86259909”进行举报。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批科工作人员表示,若开设治疗项目,就需要来卫生局进行报备和审批,健康体检都属于医疗机构的范围。“但是身高、体重这些项目不算,比如做抽血检验,做X光、彩超这种体检就属于报备和审批的范围,只是身高、体重这种不在医疗机构办证范围,不需要进行审批。”

  成都圣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陈先生说,健康生活馆的体检项目都是一些基础的体检,有身高、体重、骨密度等,他们之前向卫生局了解过,不需要进行审批。

  律师:

  关键是住宅用途被更改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表示,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虽然对住宅享有产权和所有权,但也是作为住宅的业主,他对住宅享有业主的权利,但也不能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住宅的用途被改变了,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作为住宅房屋,主要用途是用来居住,如果用作经营,会影响邻居的生活,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是侵权行为。(记者 康耕豪)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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