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云南一村民盗伐林木595棵获刑三年零四个月

2016年02月04日 12: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2月4日电 (郭亚兵)云南澄江法院4日发布,当地一村民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盗伐他人及集体所有的林木595棵,被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至10月15日期间,被告人祁某华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到澄江县九村镇东山村委会老坟塘山上,盗伐他人及集体所有的林木595棵。经鉴定,被盗伐的595棵原木树种为杉木,原木材积为21.5344m?,折合立木蓄积为35.8907m?。被盗伐的595棵杉木现已追缴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祁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砍伐集体及他人所有的森林,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依律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祁某华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