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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育龄夫妇或将有生育假和配偶陪产假

2016年02月17日 16:21 来源:新民网 参与互动 

  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于2月22日至23日举行,会议将审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等。在“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市民关注的婚假、生育假以及配偶陪产假的变化等问题,将在《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中有所体现。

  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二孩”政策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持与上位法规定一致,全国多地都在加快修订地方的计生条例。在此前举行的“上海两会”上,市卫计委相关人士透露,虽然晚婚晚育假没了,但正在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迎来生育假和配偶陪产假。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也已正式出炉,共有14件新制定或修改的法规案将适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其中包括《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条例》、《环境保护条例》等。(据新闻晨报)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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