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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考察受邀“度假” 纪律不容如此“潇洒”

2016年02月18日 09: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在考察期间接受企业的宴请是违反党纪的,我作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尤其是考察团的带队领导,应受到处分,我服从组织的处理决定。”近日,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师燕忠向记者坦言。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出资安排的旅游和宴请,师燕忠和该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绍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去年6月,一封网络举报信引起了玉溪市纪委的高度重视,6月24日,市纪委将这一问题线索按照程序进行了初核,并快查快结,迅速将师燕忠和张绍东等人在考察学习过程中接受企业安排旅游和宴请的违纪事实查了个水落石出。

  经查实,去年2月2日至8日,师燕忠和张绍东带队,由县招商合作局负责组织,县属6个部门及部分街道(镇)有关人员共11人组成考察团,到哈尔滨、沈阳、大连考察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某投资建设项目。然而,考察期间,项目企业方邀请他们“吃点特色菜、走走著名景点”,师燕忠等人没有拒绝。于是,考察团一行参观了哈尔滨国际雪博会,观看了刘老根大舞台表演,游览了沈阳故宫等景点,在沈阳和大连,考察团还接受了两次宴请。所有门票和宴请的费用共计9240元都由项目负责人支付。师燕忠、张绍东被立案调查后,考察团成员将项目负责人支付的门票费用、宴请费用分摊之后退还给项目负责人,每人退还770元。

  去年10月23日,玉溪市纪委分别给予师燕忠、张绍东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我没有严格执行党纪,认为吃点、喝点没问题,是纪律意识不强、作风要求不严的表现,以后要加强纪律学习……”师燕忠后悔地说。(本报记者 杨大庆 通讯员 黎永平 杨红)

  【执纪者说】

  师燕忠、张绍东在考察途中接受观光宴请,让考察活动“变了味”。党员干部不能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或组织的旅游等活动,这是纪律底线。在群众一键就能举报的今天,如顶风违纪,受到处分就是必然。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党员身份,脑子绷紧一根“弦”,心房多上一把“锁”,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纪。

  ——玉溪市纪委 玉季坚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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