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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庭审一起刑事案件 速裁南京试点效果显著

2016年02月24日 19: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2月24日电 (记者 申冉)“平均每起案件庭审时间在3-5分钟之间;平均每起案件审理天数5.86天,比同期一审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21.88天。”

  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该市作为全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一年以来成效显著,在保证人权的前提下,大幅提升了诉讼审判效率,同时减少了低危险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被羁押时间。

  据南京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方兴宇介绍,自2015年2月26日该市法院受理第一批速裁案件至2015年12月31日,南京市11家试点法院共受理速裁案件1373件,审结1355件,审结案件占试点法院同期审结第一审刑事案件总数的22.80%,占同期审结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总数的66.86%。

  据了解,目前南京中院已经形成了一套速裁案件审理程序:立案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被告人一并送达起诉书、《适用速裁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开庭传票;承办法官在庭前审阅案件全部材料,保证了庭审及当庭宣判的进行;相对集中开庭,全部当庭宣判;集中开庭时,所有被告人同时到庭,统一告知诉讼权利,但分案审理;统一使用格式裁判文书,提高了诉讼效率、保证了文书质量。

  “在速裁程序的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中,我们一直坚持‘程序可以简化,权利绝不减少’的原则,建立了一套以人权保障为核心的审判程序规范。”方兴宇告诉记者,其中包括,当面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逐一核实被害人对法律适用的意见、完善各诉讼活动书面记录等强制要求。

  据方兴宇介绍,在该院的试点过程中,为了更好地解决“关多少判多少”而引发的罪刑不相适应的矛盾。依法创新了“刑拘直诉”模式,其中51起速裁案件,在刑事拘留的30日期限内,完成了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

  “我们建议对人身危险性低的速裁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多适用非监禁的羁押措施,避免羁押所带来的‘交叉感染’及‘关多少判多少’的弊端;同时,进一步扩大适用‘刑拘直诉’、‘取保直诉’等有效办案制度,即在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期限内,进行移送审查起诉或提起公诉或审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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