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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原秘书长李平被控受贿近270万元在广州受审

2016年03月11日 16: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3月11日电 (蔡敏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开庭审理深圳市政府原秘书长、南方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正厅级)李平受贿一案。广州检方指控称,被告人李平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64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州检方指控称,1997年至2015年间,李平利用其担任原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原深圳市建设局副局长、原深圳市建设局局长、原深圳市政府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深圳市兴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获取工民建施工二级资质、参与深圳市地铁公司的一个横岗上盖项目工程招标、增加市政二级资质和成立混凝土搅拌站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和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兴派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某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43万元和港币145万元。

  广州检方认为,李平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巨大,根据相关规定,构成受贿罪。

  法庭上,广州检方出示了深圳市建筑局材料、深圳市兴派公司资料等相关证据。李平进行供述和辩解,并当庭基本认罪。

  最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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