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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还债利用P2P筹资 造成被害人损失5000多万

2016年03月23日 15:1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P2P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一种互联网金融形式,在受到社会关注的同时,也被不法分子“盯”上。在广州,一对夫妇因陷入债务危机而使用P2P的方式筹资,共造成被害人损失5000多万元。今天上午,甘宇兵、罗志新、夏平珍(女)三人在广州市中院受审。该案或是广州查处的首宗利用P2P网络平台进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

  据了解,甘宇兵1964年12月生,是湖北天门人,高中文化程度,与小他一岁的夏平珍是夫妻关系。

  据检方指控,甘宇兵于2010年5月投资成立广州市环宇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环宇公司”),2014年2月环宇公司开设“中大财富P2P网络理财平台”,对外宣传环宇公司对该平台拥有经营权,向投资人提供信用咨询及为交易提供信息服务,由投资人通过该平台借款给借款人,广东环银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环宇纺织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对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事宜提供本息连带责任担保,承诺投资人可获得借款利率22%左右的回报。

  根据指控,甘宇兵虚构借款人需要借款的信息,指使手下员工将虚假的借款信息发布到平台,利用该平台共接受被害人黄某平等371人资金共计人民币8407万元,被害人累计提现共计人民币3347万余元。甘宇兵将上述款项用于支付投资人回报和偿还个人债务,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5059.385608万元。

  检方还指控,罗志新作为环宇公司运营总监,夏平珍作为环宇公司财务负责人,在环宇公司不是经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具备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资格的情况下,按照被告人甘宇兵的安排,通过中大财富P2P网络理财平台对外进行投资宣传,承诺投资人通过该平台投资可获得借款利率22%左右的回报,采用上述作案方法先后收取被害人黄某平等371人投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8407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甘宇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志新、夏平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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