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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毁容案"母亲:已收到180万赔偿 将重启治疗

2016年04月03日 05:4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少女毁容案”母亲:已收到180万赔偿将重启治疗
资料图:周岩(右)和母亲。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4月2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周岩母亲李聪处得知,已收到陶汝坤父母支付的近180万赔偿款。此前,2011年9月,16岁的周岩在家中被因感情问题对其心生怨恨的同学陶汝坤泼油纵火,烧成重伤毁容,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2012年5月10日,该案开庭宣判,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汝坤有期徒刑12年零1个月。当年7月26日,周岩向陶家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宣判获赔172万元。但周岩与陶家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今年3月7日,新京报发表独家报道,《毁容阴影下的少女周岩 合肥“花季少女毁容案”回访》,称周岩被烧伤5年仍未拿到赔偿,将此案重新拉回公众视线。

  3月22日,合肥“少女毁容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要求陶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赔偿周岩179万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万元)。

  “没想到能这么快拿到钱。”昨日,李聪告诉新京报记者,“陶家原来有四套房子,在官司前卖了一套,还有三套被法院查封了。”她说,案件判决后,她和周岩以为会经历法院强制执行等复杂程序后,赔偿才能到位。

  李聪表示,陶家的赔偿直接打到了周岩的银行账户上。“我松了口气,但是又觉得有些愤怒”。李聪说,陶家轻轻松松就筹集了近200万,但过去几年,却对周岩不闻不问。

  “接下来我们会找专家,看什么时候能进行手术。”李聪说,拿到钱的首要打算就是尽快帮周岩重启治疗。

  “虽然已经拿到了钱,我们对终审判决还是有意见的。”李聪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法院只支持了8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太少了。”

  (记者韩雪枫)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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