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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份证丢失 用姐夫身份证购票乘机被拘留5日

2016年04月04日 08:3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思佳)因身份证丢失,男子使用姐夫身份证买机票乘机。4月2日下午,在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男子柴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被首都机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月2日下午4点多,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安检现场,安检员查获一名男性旅客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证,随后报警。首都机场民警到场将该旅客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民警介绍,一般安检员会通过身份证上的照片和乘机人本人做比对,如果怀疑乘机人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会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会将旅客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该旅客称,他着急回南昌办事,但身份证丢失,便使用姐夫李某的身份证购买机票。该男子怀着侥幸心理到达安检口,没想到安检时被安检员当场查获。

  民警经核实,确认该男子的真正身份为柴某,排除其他违法犯罪嫌疑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提示

  机场警方提示,清明小长假期间,首都机场旅客数量有所增加,为确保出行安全,首都机场警方加大了对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类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

  警方提示广大旅客,乘坐飞机时应使用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丢失、过期的可以到航站楼警务工作站办理《临时乘机证明》,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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