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生产销售假兽药牟取非法利益 夫妻双双获刑

2016年04月08日 19: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长汀4月8日电 (陈立烽曾昭辉)为牟取非法利益,丈夫无证生产、销售兽药,妻子协从帮助,双双获刑。8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胡某、刘某有期徒刑3年半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各处罚金40万元和5万元。

  据介绍,今年52岁的胡某是长汀童坊镇人。2008年,被告人胡某与他人(身份待查)商量一起生产销售假兽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生产设备及钙粉、木薯粉、草粉、烧碱等原材料;在未办理兽药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被告人胡某家附近临时搭建的厂房内,按个人配方生产出白色和赤色两种规格的假兽药。被告人胡某的妻子刘某,则协助晒粉、压片等生产工序。

  被告人胡某将生产出的假兽药以每吨2000元至2600元不等的价格,分别销售给当地的养殖户或山东、合肥等地的经销商。

  2008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胡某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生产假兽药共317.4吨,销售额79.45万元,非法获利22.34万元。2014年8月,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在胡某家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同年9月,被告人胡某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他人生产伪劣兽药出售,价值79.4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刘某明知被告人胡某伙同他人生产、销售伪劣兽药,仍协助生产,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的共犯。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