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电动自行车今起禁走10条路 违反禁行罚款20元

2016年04月11日 03:38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北京电动自行车今起禁走10条路违反禁行罚款20元
长安街等10条道路已经安装了非机动车禁行标志。何建良 摄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今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将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这10条道路都将有民警设置卡控岗,电动车驾驶人若硬闯上路,将被处以20元罚款,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扣车。

  上周,交管部门通过媒体对外发布了在十条道路对非机动车严管的措施。为保证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4月11日起,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10条道路禁止非机动车(自行车除外)通行。也就是说,这10条道路电动自行车禁行,包括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但与这些路段交叉道路的路口,允许电动自行车通过。

  交管部门将在上述禁行路段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在禁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卡控岗,对违反《通告》禁限规定的“逢违必纠”。

  记者了解到,交管局已在上述路段安装了禁行标志牌,根据相关法规,如果电动自行车上这10条路行驶,将被处以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10条禁行电动自行车的道路

  ●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

  ●府右街

  ●广场东侧路

  ●广场西侧路

  ●正义路

  ●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

  ●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

  ●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

  ●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

  ●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编辑:王永吉】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