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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业主天台建花棚 律师:有使用权也不能随便建

2016年04月12日 13:33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 

  ■顶楼正加盖的框架建筑。

  海龙花园西区

  □文/图 社区记者 丛俊儒

  海龙花园西区顶层业主正加盖建筑,引起部分业主的不满,大家担心建筑加盖之后影响采光。

  业主所反映的加盖建筑,位于该小区3号楼1单元顶层。一位常住户介绍,约在半个月前,该单元顶层,开始有人搬运建筑材料,如今主框架已搭建而起。昨日上午,记者在该小区3号楼楼下看到,该建筑建在了6楼的天台,从外表看是一个东西长、南北宽的金属框架,楼顶上有人对框架部分忙乎着什么,因为距离关系,无法看清具体情况。

  “影响最大的是2号楼1单元和2单元楼层较低的业主,我们担心冬天的时候,南侧的3号楼加盖部分会影响采光。”一位业主说。

  约在2年前,3号楼的2单元,就在楼顶建了一个小房,2号楼住户感觉对采光有影响,也多次向物业反映,但是没有什么效果。“现在又有建筑加盖起来,怕的就是仿效跟风。”业主说。

  当日上午,记者也咨询小区物业经理。物业张经理介绍,加盖的情况是存在的,因为当时卖房子时,顶层的业主购买的是“楼中楼”的户型,连同楼顶的天台都赠送给了顶层业主,所以业主对顶楼天台有一定处理权。加之物业没有执法权,所以不好从中阻止。根据物业掌握的情况,目前3号楼正在加盖的是类似于花棚之类的建筑。

  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王润奇律师认为,即便业主拥有天台的使用权,也不能随便进行加盖建筑。擅自加盖违反了当初的设计规划,业主的施工行为,需要走审批手续。如果有业主担心存在采光的影响,可以向综合执法部门或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权益。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王惠民律师说,在《物权法》尚未出台之前,有的开发商为了促销,有买房子馈赠的手段。比如买一楼,可能会赠小院,若买顶层,可能附带赠天台等,但是这些方式没有法律依据。楼顶的天台应是属于该楼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个别业主无权在天台搭建或者加盖建筑。物业尽管没有执法权,但是有报告义务,当业主行为不能制止,应该向执法部门进行反馈。担心采光受影响的业主,可向执法部门举报,以维护权益。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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