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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关费为名诈骗 男子获刑10个月

2016年04月13日 09:5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常鑫)连锁小食品店店主杨先生在网上发布招聘广告后,男子张某主动找上门,自称认识西单大悦城的老总,可以帮助杨先生解决店面问题,并以此向杨先生索要了5万元公关费。昨天记者获悉,西城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2015年5月,杨先生在58同城招聘网上打出招工广告后不久,接到男子张某打来的电话。在得知杨先生需要招聘员工增加经营网点后,张某自荐说有这方面的关系,可以与杨先生合作。几天后,张某约杨先生见面,他自称认识西单大悦城的老总,可以帮助杨先生在西单大悦城五层滚梯附近的空地开店。杨先生随后来到西单大悦城,发现确有一处六七平米空地,于是便相信了张某。

  在两人交流的过程中,张某向杨先生提出,需要15万元的公关费,用于请客、送礼、疏通关系。由于对这块场地比较满意,杨先生同意了张某条件,但提出先支付5万元,其余款项等签合同之后再付。此外,两人还商议让张某进入杨先生的公司工作。在杨先生支付5万元后不久,张某便离开杨先生公司,不再露面。杨先生以支付剩下的10万元为由,将张某约出并报警。

  据检察官介绍,张某到案后拒不认罪,坚持说5万元是杨先生预支给自己的工资和劳动补偿。据杨先生介绍,自己主要经营连锁小食品店,所有店的总收入每月两三万元,没有能力给他那么高的工资,更没有预付工资的先例。

  西城检方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后,法院日前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

【编辑: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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