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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出事故栽进池塘 导致母亲与外甥溺亡

2016年04月13日 11:2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陆妍 记者 任国勇)“那场车祸是我这辈子迈不过去的坎,内心很受煎熬,希望自己快点被处理,好对我妈妈、我外甥有个交代。”因为驾车出事故栽进池塘,导致车上母亲与外甥溺亡,26岁的男青年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12日上午在六合区人民法院受审时多次哽咽。

  那场车祸发生在2013年9月的一个傍晚,蒋某驾车带着母亲和外甥从南京儿童医院看病后回家,在经过六合区冶山镇附近时出了意外。当时马路上半幅路面都晾晒着稻谷,驾车经过时发生侧滑,撞到东侧树木后,冲入道路西侧的池塘中。蒋某回忆,当时车子栽进池塘后四轮朝天,前挡风玻璃破碎,他解开自己的安全带后从前窗爬出来,当时母亲和外甥在后排座,他去开启后门,但拉不开,他就求助路人,后来有人用绳子拴着车轮把车子拽翻过来了,把车窗玻璃砸开,将他母亲和外甥救出来送往医院。

  “当时是为了安全才让老人和孩子坐在后座的,没想到却害了他们。”说到这里,蒋某哽咽了。车子最终被打捞上岸,但他的母亲和外甥都已没了生命体征,法医检验显示,两人属溺亡。交管部门调查认定,蒋某当时车速过快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马路上晾晒稻谷的农民需在此案中承担次要责任。死者家属曾起诉晾晒者和公路管养部门,经六合法院审理后判决,晒稻谷的农民和道路养护方各赔偿10万元。

  检查机关认为,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在庭审过程中,蒋某始终低着头。检查机关还出示了一份由蒋某的姐姐、姐夫、父亲出具的谅解书,谅解书中称,愿意谅解蒋某,不想追究他在此事中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而蒋某在庭审中曾表示,他不会游泳,没能在事故发生后救出母亲和外甥的一幕常常在他脑海中浮现,自己内心也饱受煎熬,希望自己快点被处理,对死去的亲人有个交代。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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