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降了居民不乐意:新物业没“名分”没权收
小区物业费降价了,这事现在可不多见。但居民们却不乐意了,这是咋回事?在地研锦隆小区一打听才明白,原来过去的物业承诺对职工住户不收费,“新物业来了就不算数了?”再一较真儿,这个新物业没招标也没备案,没有收费权。
居民:物业收费依据何在
地研锦隆小区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82号。居民反映,这个小区前身是省地质矿产研究所(以下简称“地研所”)的家属宿舍,2013年9月入住。此后,“地研所”后勤部门一直行使着物业管理的职责。
“入住当初,‘地研所’物业就承诺,对于我们单位职工住户免收物业费。”居民说,那时的物业费是1.5元/㎡,只对非职工住户收取。可是,今年以来,小区来了一家新物业。新物业发出通知:物业费定为1.2元/㎡,要向小区所有住户统一收取。
对此,一些单位职工住户闹情绪了:物业收费依据何在?
小区办:新物业没“名分”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了解到,小区新物业为“中航物业”。新物业入驻前与小区业委会签了合同,并于2015年12月接手小区。至于新收费标准,也是物业与业委会沟通后商定的。
居民对此表示质疑:如此签合同合乎规定吗?
昨日,皇姑区小区办答复记者,地研锦隆小区确属“地研所”单位自管房产,原单位物业对职工住户免收物业费合乎规定。可是,按照相关规定,小区更换物业时,必须公开招投标,且要到小区办登记备案。但“中航物业”入驻该小区不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显然,没有“名分”的新物业缺乏收费依据。
街道、社区:立即介入协调解决
那么,地研锦隆小区所属的街道、社区的态度如何呢?
皇姑区北部经济区相关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没收到过该小区关于物业交接的任何手续及相关材料。
中航社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她尚未听说该小区更换了物业,关于小区业委会的事也不太清楚,“由于地研锦隆小区原来都是‘地研所’单位自管,我们社区只是协助业务指导。”
不过,街道、社区做出承诺,将立即介入这件事,尽快组织小区业主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业委会,对小区物业去留及制定物业收费新规等事宜进行协商。本报将继续关注。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唐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