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位年迈老人非法种罂粟近3000株 想用来治病止痛
民警现场取证。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易璋供图
广西新闻网资源4月19日讯(通讯员 易璋)4月18日,桂林市资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和梅溪派出所联合出击,来到梅溪镇咸水洞村达界二组,对4户村民在菜园中非法种植的罂粟进行了集中铲除。当天,公安民警共铲除罂粟原植物近3000株,依法刑事拘留涉嫌种植罂粟的犯罪嫌疑人2人,取保候审1人。
17日下午,禁毒大队民警在日常走访中发现,梅溪镇咸水洞村达界二组有人非法种植罂粟。民警立即对此展开调查,最终在该组村民谢某、伍某、闫某、陈某等四人家的菜地里分别发现了大量的罂粟原植物。18日凌晨5时许,禁毒大队和梅溪派出所民警联合出击,迅速赶赴到咸水洞村达界二组,对之前锁定的四户居民家菜地中的罂粟原植物,逐一进行了铲除,并将涉嫌非法种植罂粟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传唤。经过清点,当天民警共在该村民小组铲除罂粟原植物2892株,分别在谢某家铲除罂粟原植物708株,伍某家铲除罂粟1502株,闫某家铲除罂粟550株,陈某家铲除罂粟132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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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铲除罂粟。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易璋供图
据了解,涉嫌非法种植罂粟的犯罪嫌疑人均是60岁以上的年迈老人,因为听说罂粟可以用来治病止痛,才在自家菜园里非法种植的。目前,伍某和闫某两人被依法刑事拘留;谢某由于年龄达80余岁,且患有重病被取保候审;陈某去年年底已因意外去世,不追究其相关责任。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当日,民警对现场围观村民还进行了禁种和禁毒宣传教育,在现场张贴了《关于严禁非法种植罂粟、买卖罂粟幼苗的通告》,并要求村委会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开展宣传、踏查,发现有非法种植的罂粟,坚决予以铲除。
民警提醒: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