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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接“逮捕令”传真被骗 两张银行卡21万遭转走

2016年04月21日 14:30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 

  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张磊 近期骗子又出新招,以涉嫌犯罪为由,传真“逮捕令”和“资产冻结管制令”骗取受害人信任,让其把钱转入“安全账户”。4月21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获悉,乌市一市民不幸中招,被骗21万余元。

  4月1日17时40分许,乌市市民付某拨打110报警称,3月21日,其接到一个自称是“湖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科张科长”的电话,称付某用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涉嫌“洗黑钱”,让他前往附近的复印店,收取一份“逮捕令”和“资产冻结管制令”传真,且不能挂断电话。

  付某随后来到附近复印店收取传真,看到“逮捕令”上不仅有他的照片,身份证号、户籍地等信息也准确无误,顿时慌了神。在对方引导下,为证实自己与犯罪无关,他说出了自己的银行卡号和密码。4月1日,付某到银行查询后发现,自己两张银行卡内的211900元人民币被人转走。

  据统计,仅今年3月28日至4月2日,乌市警方就受理了5起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电话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先冒充社保、银行、电信等部门工作人员致电事主,以事主信用卡透支、手机欠费等事由将电话接转或让其拨打所谓的公、检、法系统电话咨询,而后犯罪分子又冒充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声称事主身份被冒用、涉嫌洗黑钱等,要彻底清查其资产、银行卡等,要求事主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继而通过诱骗或技术手段将事主钱财转移到所谓“安全账户”。

  对于付某身份信息如何遭到泄露,警方表示很难确定责任方,只能说各类网站或机构有嫌疑。同时警方建议个人应增强信息保护意识:谨慎使用个人证件,办理业务时为避免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被挪作他用,可注明“仅供办理XX业务”等字样;浏览网页、注册账号时遇到要输入个人信息的情况,退出时要彻底删除。

  公、检、法机关均未设立“国家安全账户”

  据乌市警方介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需要向公民询问情况时,不会电话办案,一定会持相关法律手续当面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关笔录,目前公、检、法等部门均未设立“国家安全账户”等名目的银行账户。同时,这些机关部门与其他社会单位在电话上并无直接转接线路,不会出现即转即通的情况。

  市民如遇到涉及个人及家人身份信息泄露等问题,要第一时间与家人沟通或拨打相关单位的客服咨询电话确认,并及时向警方报警。

  遭遇电信诈骗三招“急救”

  1.密码输错解锁是指当用户连续输错密码达到一定次数后,该账户将被锁定。目前,各大银行几乎都具备密码输错锁定功能。如果你有对方银行账号,发现自己被骗就第一时间对骗子账户进行密码输错锁定,最大化减少经济损失。

  2.登录网上银行,以同样的方式,密码输错锁定对方网上支付功能。

  3.如果你是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给对方转账,发现被骗后,请立即拨打支付平台客服电话,查询是否转入对方账户,如没有,可暂时冻结你的支付账户。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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