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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十几年前交通事故耿耿于怀 2次报复肇事者

2016年05月06日 10:51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 

  因为对十几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耿耿于怀,朱某在过年、中秋期间,对“肇事者”实施报复,一次又一次将人打得头破血流。日前,经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朱某因犯寻衅滋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80后的朱某是永康人,为什么要打人?事情要从1999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当时事故的受害方是朱某的父亲,而“肇事者”是同村的一个亲戚。事故发生后,双方已经在交警大队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事故算是解决了,但朱某的父亲却因脑部有淤血,从此生活不能自理,为此家里时常发生矛盾。

  2015年大年初二,朱某一家人吃完团圆饭,父亲跟母亲因琐事吵了起来,而朱某的妻子也因为没人照顾小孩,和朱某呛了几句,吵着吵着,夫妻两个还动了手。

  想到母亲平时要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一家都不顺,朱某心里堵得慌。越想越气的他,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咎于“肇事者”,于是他跑出门,从小巷子里面捡了一根长木棍,到“肇事者”的住处,等人一出来就是当头一棒。

  2015年中秋,朱某家里又吵开了锅,他想来想去又是“肇事者”的错。这次他找来了好哥们小杨,让小杨拿着菜刀,捅了“肇事者”几刀。

  经鉴定,“肇事者”两次所受的损伤都为轻微伤。

  “每次回家,家里都有争吵,我觉得都是因为那场交通事故,害我父亲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才会乱成一团糟,而肇事者连道歉都没有,所以我就要找他出出气。”庭上,朱某心里还是闷着一股气。

  通讯员 金灵美 施欣欣

  本报记者 吕艺真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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