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民房内造假盐 黑作坊老板获刑2年罚5万

2016年05月12日 09:07 来源:西部网 参与互动 
民房内造假盐黑作坊老板获刑2年罚5万

  从2013年开始,在莲湖区邓家村一民房内加工假盐,昨日(5月11日),黑作坊老板以及其雇佣的工人分别被判刑。

  去年7月,有市民打电话到西安市盐务局,称有人在邓家村加工、销售假盐。盐务局稽查人员到邓家村暗访,找到了加工假盐的黑作坊。去年8月14日,盐务局和警方联合执法,在黑作坊内抓获负责生产假盐的王某(女),现场查获加工原料湖北某品牌精制盐共24.4吨,已分装好的成品精致碘盐14.08吨,以及自动灌装机一台、手动灌装机5台和大量食盐包装袋。随后又将黑作坊老板陈某抓获,并牵出彬县一个假盐销售点(4月21日华商报A09版曾做报道)。

  经查,陈某曾因销售假盐被行政处罚过,2013年他开始又在邓家村加工、销售假盐,雇佣王某负责分包,并买了全自动分包机,每天能分包10吨假盐。

  陈某交代,制造假盐的原料是来自湖北的工业盐,每吨200多元,分成小包装后每吨能卖2000元~3000元。

  昨日上午,新城区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陈某、王某非法生产食盐,以非碘盐冒充碘盐销售,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陈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从犯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记者 张成龙

【编辑:唐云云】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