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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把自家房子改造成青年旅社 被行政拘留15天

2016年05月13日 09:38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两室一厅,摇身一变成了“青年旅社”,以日租、短租方式出租给来杭旅客,价格经济又实惠,听上去这比出租房划算多了呢。但是!这是违法的,属于变相经营旅馆业务。

  昨天,杭州市公安局发布消息,接下去将严查利用“互联网+”经营模式的民宿、酒店式公寓、小区民房,甚至文化书吧等住宿场所。同时,杭州市公安局公布了最新一份数据,截至目前,全市因未履行旅客登记制度而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旅馆共计946家,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68家,处罚旅馆从业人员947人。

  现在,“短租房”方式很火。有些人把家里闲置的房间利用起来,装修成“家庭旅馆”,通过短租网站等平台发布短租信息。

  小沈在西湖区锋尚苑小区就有一套9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他把房子改成青年旅社,在每个房间里放置高低铺,在网上发布广告,招揽客人入住,并以50元一天,600元一个月的价格收取床铺费。但是就在前两天,小沈被抓了。行政拘留15天,处罚款100元,经营所得3150元全部被追缴……

  可能大家会疑惑,为什么小沈会被抓?答案是,这是违法的!属于变相经营旅馆业务。

  杭州市治安支队二大队教导员王磊解释:“要经营旅馆业务,首先要符合标准,然后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但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明显是不符合标准,也不符合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所以小沈的行为,既是无证经营,也是违法经营。”

  据了解,目前杭州这类“家庭旅馆”有近千家,很多入住手续都是网上完成,虽然私密,便捷,但是也存在风险,因为无法辨识客人是否持有假身份证,是不是逃犯。有些顾客跟旅馆经营者双方的“底细”都是空白,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以日或时计费的住宿行业的场所都属于旅馆营业范畴,该类行业要经过公安机关行政许可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件才能经营。

  接下去杭州公安将严查“互联网+”经营模式的民宿、酒店式公寓、小区民房,甚至文化书吧等住宿场所。对旅馆内旅客登记工作开展严管、严查。有证的旅馆、住宿场所,要严格做好旅客登记及录入旅馆信息系统工作。对于零点后进入宿夜浴场的,或者零点后还留在浴场的客人,一律要求身份证件实名登记。 本报记者 陈锴凯 柏建斌

  本报通讯员 徐佳 傅宏波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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