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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卖摩托几年发现买家没过户 报假警称被盗

2016年05月13日 13:54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男子将摩托车卖掉几年,如今才发现原车辆信息仍在其名下,为了能让自己驾照顺利检审竟然报假警谎称自己卖掉的摩托车被盗。日前,云南晋宁警方查获这起荒唐的报假警案件,并对王某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六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

  5月10日,市民张先生驾驶自己车牌号为云AN7568的两轮摩托车去检审,谁知车还没审完,就被警察扣下了。“你这辆车有点问题,请你跟我们到派出所协助调查。”

  民警告诉张先生,他的这辆车已经上了公安系统的被盗车辆信息网,这让张先生十分诧异。“我这辆车是从二手市场买来的,购买时还签订了购车合同,合同上还有原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印,怎么会是被盗车辆呢?”随后张先生向警方提供了这些相关资料,经调查,民警发现了事中蹊跷。

  根据警方后台记录显示,张先生驾驶的摩托车被盗于2015年10月。“当时,原车主王某报案称,自己的摩托车连同所有证件都被偷了。”晋宁县公安局上蒜派出所民警回忆。当时王某告诉民警,被盗摩托车是2012年前购买的,希望公安机关能为自己开具一个被盗证明,以便他到交警队注销。民警将被盗车辆信息同步到网上后,为王某出具了报警三联单。而王某的这辆“被盗”的摩托车,正是张先生购买的那辆。

  王某向民警交代,摩托车卖掉以后,因张先生一直未过户,影响了他的驾驶证检审和新车落户,于是王某到辖区派出所谎报车辆被盗,骗取报警三联单以注销信息,图个方便。目前,王某已被晋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昆明市公安局机动车管理所驾管科科长岳维传介绍,这种买卖车辆但没有过户的情况,在远郊县区并不少见。未过户的二手车如果有违章行为没有处理,或没有进行年审,将会影响原车主更换驾驶证以及名下其他车辆上牌,“根据交法规定,如果未过户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也要负连带责任。”岳维传建议,二手车交易时,原车主应督促新车主尽快去办理过户,最好陪同新车主一起去办理。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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