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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政府人员:“草原天路”收费是生态保护无奈之举

2016年05月15日 15:2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漫画/高岳

  旅游资源开发中,门票绝非带来经济收益唯一和最佳的方案,衣食住行都是重点消费领域。如果能在草原天路沿线提供食宿、旅游商品等服务和产品,那么不管是经济效益、品牌效益都极有可能远远超过单纯的门票经济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尽管收费在具体实施阶段存在一些问题,但为了‘草原天路’的美景能够保持,目前只能以这种‘经济杠杆’方式来实现。”5月12日,针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草原天路”收费引发的舆论关注,河北省张北县政府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草原天路”早已纳入张家口市重点打造的天路沿线国家5A级旅游景区计划,收费是生态保护的无奈之举,也是综合开发的合理步骤。

  相关专家认为,当地政府部门在“草原天路”收费问题上的决策和舆论的批评都说明,贫困地区想要发展旅游业,必须要有系统规划和明晰步骤,否则单纯的收费必然会对景区和地方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收费决定酝酿已久

  2015年6月13日,张北县在唐山市举办张北夏季旅游推介暨草原天路旅游线路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当地中都原始草原度假村、草原天路、元中都遗址等20个景区景点。对于草原天路自驾游线路,推介会着以重墨,将其介绍为“依托坝头沿线丰富的自然、地理、军事等旅游资源,跨越高原、草地、森林、山野,集休闲、度假、观景、娱乐为一体的自驾游景区”。

  几天之后,“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在张家口市召开,拟定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为80元/人次。由于禁止外地媒体参加,并且30名参会者中有大量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职务带“长”的代表,这次长达3小时的听证会被外界称为“神秘”。最终,80元/人次的门票价格也并未通过。

  今年4月29日,“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又在张北召开,22名参会代表由消费者、经营者、政府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等组成,最终拟定门票价格为50/人。在提交张北县政府依法依规裁定后,张北县物价局作出批复,确定“草原天路”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次听证会的主办方为张家口市物价局,第二次则由张北县物价局组织,门票成本也从67.65元/每人次变为51.25元/人次。

  “对于草原天路门票的定价,张家口市和张北县是经过深思熟虑和广泛听证的。”张北县政府一位负责人说。

  景区获批收费合规

  “草原天路”收费一经曝出,该条道路的属性问题、决定收费是否合法、定价标准是否合理、定价程序是否合规等成为舆论关注的重点。事实上,这些问题当地此前均有考虑,但却走得磕磕绊绊。

  据当地人介绍,“草原天路”的建设初衷是为了风车发电项目需要,是由张北县政府出资建设的一条县级公路,并不承担客运任务,此前走这条路的私家车并不多。这条路在网上的突然走红,使得近年来以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的张北平添一处旅游资源。

  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到“草原天路”观光旅游的人达到33万人次,每日车流量高达6000余辆,旺季节假日开车通行132公里的天路需要七八个小时,而平时也需要四五个小时。同时,大规模拥堵、环境脏乱差、吃住游简陋、私搭滥建成风等问题随之而来。将“草原天路”列为景区进行保护性开发和日常维护管理被提到张家口市和张北县的日程上来。

  张北县物价局局长王葆介绍,“草原天路”是市级景区,已经获得张家口市政府批准,有合法批文。张北县政府计划建设全长300多公里的“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项目分两期,一期为已完工的132.7公里道路及两侧区域,二期以一期项目的两端为起点,向东、西延伸。

  对于张北县是否有权定价的问题,河北省物价局经营收费管理处副处长刘志国表示,依据河北省的定价目录管理,省管景区由河北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其他的景区授权设区市、直管县、扩权县等来制定。张北县是河北省的扩权县,有权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由张北县政府主持成本审核、价格听证等环节也并不违规。

  能力欠缺开发遇困

  “‘草原天路’现在已经不是简单的一条路,而是沿线广阔范围内的大景区,战线长、景点多、不集中,经营管理的难度其实很大,”张北县政府上述负责人直言,“对于张北这个贫困落后地区来说,投入大量人财物维护建设‘草原天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是走过弯路的”。这位负责人所说的“弯路”是指“草原天路”曾进行过经营性开发。

  “‘草原天路’开发的尝试经过验证并不适合当地发展。”张北县副县长郭志伟告诉记者,草原天路不应成为纯经营性质的景区,而应该属于准公益性质的风景名胜区,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来进行保护性开发和管理。最终,当地政府将经营权从私营企业收回,采取政府收费购买服务的办法来经营。

  “旅游资源开发中,门票绝非带来经济收益唯一和最佳的方案,衣食住行都是重点消费领域。如果能在‘草原天路’沿线提供食宿、旅游商品等服务和产品,那么不管是经济效益、品牌效益都极有可能远远超过单纯的门票经济。”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江涛表示,旅游开发短期投资成本高、管理难度大,贫困地区难以自持,“草原天路”收费被批反映了贫困地区想发展旅游脱贫致富,但又缺乏相关能力的现实困境。

  收费决定开始实施后,由于尚处于旅游淡季,前往“草原天路”的游客本来就不多,收费的效果还无法体现。“门票上写着‘环境资源维护费’,说明当地政府部门心虚,‘草原天路’开发任重道远。”陈江涛说。

【编辑:殷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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