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落水5人遇难 司机操作不当被判过失杀人
2016年05月17日 10:04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
今年1月13日上午,一辆执行地质测绘任务的面包车,坠入遂昌县垵口乡大山村大公坑水库,车上7人除了2人自行上岸外,其余5人不幸身亡。
日前,遂昌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司机傅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傅某,男,1971年生,浙江遂昌人。1月13上午,傅某驾驶牌照号为浙K2071H的小型面包车,搭载6名乘客,从遂昌县垵口乡根竹口村,驶往垵口乡大山村大公坑电站水库方向。
其中3人为江西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工作人员,此次到遂昌,是承担了浙江省国土厅地质矿产的调查任务。另3人为当地村民。
当天9时10分许,傅某驾驶车辆在大公坑电站水库边乡间便道上行驶时,因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和保持安全行驶、操作不当,致车辆向左侧翻后坠入水库中。
车辆落入水中后,傅某和一名地质队员从车窗钻出,游上岸脱险。车上另外5人溺水身亡。
遂昌法院审理后认为,傅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有自首情节,以及相关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已得到赔偿,对傅某酌情从轻处罚。
通讯员 翁佳峰
本报记者 盛伟
【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