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黄光裕减刑11个月
2016年05月31日 15:04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参与互动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记者 熊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1日发布刑事裁定书,罪犯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减刑后,其应执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
【编辑:孙静波】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记者 熊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1日发布刑事裁定书,罪犯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减刑后,其应执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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